國家政策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、認證、標識體系的意見》 |
發布日期: 2016-12-14 瀏覽次數: 6039 新聞編輯: |
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《關于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、認證、標識體系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就貫徹落實《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》提出的“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體系”作出部署。
《意見》指出,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戰略基點,堅持統籌兼顧、市場導向、繼承創新、共建共享、開放合作的基本原則,充分發揮標準與認證的戰略性、基礎性、引領性作用,創新生態文明體制機制,增加綠色產品有效供給,引導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,全面提升綠色發展質量和效益,增強社會公眾的獲得感。
主要目標: 到2020年,初步建立系統科學、開放融合、指標先進、權威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、認證與標識體系,實現一類產品、一個標準、一個清單、一次認證、一個標識的體系整合目標。
重點任務: 一是統一綠色產品內涵和評價方法; 二是構建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、認證與標識體系; 三是實施統一的綠色產品評價標準清單和認證目錄; 四是創新綠色產品評價標準供給機制; 五是健全綠色產品認證有效性評估與監督機制; 六是加強技術機構能力和信息平臺建設; 七是推動國際合作和互認,積極應對國外綠色壁壘。
保障措施: 一是加強部門聯動配合; 二是健全綠色產品體系配套政策; 三是營造綠色產品發展環境; 四是加強綠色產品宣傳推廣。 |